1997年2月28日夜晚,上海郊区的夜幕低垂细雨初停,郊野间弥漫着早春生机勃勃的气息。
当夜7点左右,青浦县的赵巷镇女工章某如同平日一般,骑着自行车前往上夜班。途中她轻声哼唱着流行歌曲,当她骑行至距离318国道油墩港桥约500米的地方。
三名青年男子突然从路边阴影中冲出,迅速捂住她的嘴、掐住她的脖子、扯住她的衣服,将她拖离路边超过100米远的农田。其中两名男子对章某进行了残忍的轮奸,持续时间长达2个多小时。

发泄完后三名歹徒将章某佩戴的价值超过5000元的金项链等财物全部夺走。
当晚9点40分左右,青浦县公安局的“110”接到报案,侦查工作随即展开。值班局长陆金生迅速通知刑警大队值班人员,并告知分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王小琳,紧接着他亲自赶赴案发现场。
在王小琳副局长的亲自指挥下,一组侦查员和技术人员冒雨对案发现场,进行了细致的勘察,另一组侦查员则对现场周边的群众进行了访问。女侦查员耐心地询问章某,详细了解作案歹徒的体型、面貌和口音特征。
王小琳副局长下达了命令:要求刑侦大队全体人员出动,县局特警队派出部分警力。318国道沿线的公安派出所值班民警,以及治安联防队员全部出动。在全县各个出入境道口进行全方位设卡检查,力争在犯罪嫌疑人逃离青浦县境时将其抓获。
当晚的设卡排查并未成功抓获任何犯罪嫌疑人。
经过一整夜的辛勤工作,侦查员们没有休息片刻,第二天一早便聚集在刑侦大队的会议室,共同研讨案件进展。
在会议上副局长宣布成立由刑警大队大队长张小云领导的“2·28”专案组,负责全面负责该案件的侦查任务。所有参会的侦查人员就案件情况发表了各自的看法,并提出了侦查工作的具体方向和范围。
张小云汇总了大家的意见,并遵循王小琳副局长的指示,对侦查工作进行了以下部署:
1. 对全县范围内的外来暂住人员进行仔细的审查,力求从中找出与被害人描述的体貌特征相符的嫌疑人;
2. 对发案地点周边的通道进行细致的走访,以掌握嫌疑人作案前后的活动轨迹;
3. 以发案地点为圆心,对半径30公里内的旅馆和地下旅社进行全面排查;同时,对半径10公里内的区域进行彻底的搜查,以寻找与描述相符的嫌疑人;
4. 根据被害人提供的嫌疑人有酒气的特征,对318国道沿线及发案地点周围的餐馆、杂货店进行走访,以期发现有助于破案的线索。
结果证明,当侦查员在318国道油墩港桥东侧的富林饭店进行查访时,在描述了3名嫌疑人的体貌特征后,一位来自安徽的女服务员胡某透露:28日傍晚5点左右,有三名安徽籍的年轻人曾在饭店用餐。
在闲聊中由于都是老乡彼此交谈甚欢,其中一人为了方便今后联系,给胡某留了一个BP机号码。三人喝完一瓶白酒后,大约7点左右离开了饭店。

侦查员满怀喜悦地向队里汇报了这个重大发现,张小云激动得猛地一拍大腿:“找到了!就是这三个家伙!”确实,这三个家伙正是目标。
他们的外貌、穿着、作案时间、外来身份都与案件相符,而且作案地点与用餐地点有关联。尤其是他们刚刚喝过一瓶白酒口中有酒气,这一特殊特征与案件描述完全吻合。
侦查员决定顺着BP机的线索继续追查,在向副局长汇报了最新的侦查进展后,他们立即对胡某提供的BP机号码展开调查。为了避免打草惊蛇,张小云指示侦查员不要直接呼叫嫌疑人的BP机,而是通过联系该BP机的电话号码寻找线索。
在相关部门的帮助下,他们找到了最近联系的一个电话号码,归属地是南汇县赵财兴的家中,侦查员迅速赶往赵财兴的住所。
赵财兴指出嫌疑号码BP机的主人名叫赵财杰,他是从安徽省怀宁县黄龙镇来上海做生意的个体装潢老板。而BP机的使用者是王全明,他是赵财杰的包工头,同样来自安徽省怀宁县黄龙镇。
王全明显然成为了案件的关键人物,一种可能性是王全明就是嫌疑人之一,另一种可能性是王全明与嫌疑人有密切联系。
在油墩港桥发生的拦路抢劫、强奸案后的第二天,即3月1日,在青浦县附近的江苏省吴江市,又发生了一起类似的案件。
当天晚上8点左右,一名女青年在途经318国道平望运河大桥东侧时,遭到三名歹徒的拦路抢劫,其中两名歹徒对女青年实施了轮奸。

青浦公安局已将案件详情告知吴江市公安局,吴江市公安局在案件发生后。迅速将案情反馈给了青浦公安局。两地刑侦部门立即集结,共同对两起案件进行深入分析。
通过分析,专案组认为两起案件在犯罪人数、外貌特征、作案方式、作案规律和特点等方面高度相似,推断可能由同一犯罪团伙所为。两位刑侦队长商议后,果断作出并案侦查的决定,并联合两地警力,形成合力,以增强侦查破案的能力。
并案侦查的决定一经作出,首个联合行动便是对青浦、吴江及其周边地区的旅馆和地下旅社进行大规模的清查。重点排查的对象包括:三人同行且外貌特征符合嫌疑人描述的;户籍地为安徽省怀宁县黄龙镇的人;以及名为王全明及其同伴。
3月2日夜晚,随着夜幕的降临,大规模的清查行动正式启动。数百名公安民警和联防队员对吴江至青浦的318国道沿线,包括平望、芦墟、黎利、金泽、西岑、朱家角、青浦镇、赵巷等地区的近百家旅馆和地下旅社进行了细致的检查。
当晚22点左右,吴江市平望公安分局的民警发现了一条关键线索:2月28日夜间,在平望的农机旅社和服务旅社,安徽怀宁黄龙镇的陈明杰、赵毛头、赵何杰曾分别入住,并于3月1日中午离店。
侦查工作的首个高潮显现!
3月4日清晨,张小云带领5名侦查员火速赶往安徽省怀宁县黄龙镇。翌日抵达后,他们立刻抵达当地派出所,从民警处得知,案发期间王全明未曾离开黄龙镇,因此不具备作案时机。陈明杰、赵毛头、赵何杰三名嫌疑人却涉嫌重大犯罪:
首先,自二月中旬起,三人已离家前往上海,至今未归;
其次,去年三人曾在王全明手下工作,具备获取王全明BP机的可能;
最重要的是,三人都有犯罪前科,曾因盗窃、贩卖淫秽物品被判刑。
专案组要求派出所提供三人的户籍资料照片,并希望找到熟悉他们的群众描述其外貌特征。
结果,三人的外貌特征与两起案件的受害者所描述的非常相似。
至此,可以肯定这三人有重大犯罪嫌疑!
随行的刑侦技术人员在查看三人的户籍资料时,拍下了其中两人的照片,以便带回给受害者辨认。随后,在派出所的协助下,专案组完成了秘密监控工作,并要求一旦发现三人的信息,立即通知我们。

在上海回归后的次日早晨,侦查人员携带着两名嫌疑人的照片,分别找到了两位受害者以及那位首先提供线索的饭店服务员。
经过合法的程序进行辨认,四人一致确认照片中的两位嫌疑人,正是作案嫌疑人中的两人,也就是当晚在饭店共饮的两人。
至此,案件的前期侦查工作已圆满完成。接下来的重大任务就是迅速将三名嫌疑人逮捕归案。
通过对三名嫌疑人活动轨迹的分析,判断他们的活动范围主要集中在江、浙、沪地区,且可能长期流窜作案。因此,专案组提出向江、浙、沪地区广泛分发刑事协查的建议,这一提议得到了局领导的批准。
在协查发布后,经过整整六天,治安大联防协作区内依然没有关于犯罪嫌疑人的任何消息。
他们难道真的隐匿起来,悔过自新了吗?这不可能,恶习难改。
3月16日,专案组的五名侦查员,带着一天不抓获嫌疑人就不得安宁的职业责任感。再次出差前往安徽怀宁的黄龙镇,黄龙镇依然没有发现这三名嫌疑人的踪迹和消息。
在协查发布两个多月后的5月16日,当专案组对协查效果几乎失去信心时,突然从江苏省常熟市传来令人振奋的消息:陈明杰在常熟市的一家旅馆内被抓获!
当晚,陈明杰被押送至青浦,随后立即接受了审讯。
在审讯技巧上,陈明杰显然缺乏经验。面对强烈的攻势,他尚未展示出有力证据,便已显得惊慌失措,如同竹筒倒豆般,详尽地供述了与赵毛头、赵何杰在2月28日和3月1日,于青浦和吴江实施的拦路抢劫强奸罪行。
关于赵毛头和赵何杰的下落,陈明杰声称自3月初与他们分别后,便再无交集,也没有他们的联系方式。
考虑到陈明杰及其同伙作案的连续性,专案组自然怀疑他们可能涉及更多罪行。
因此,在陈明杰基本交代了两起案件后,专案组加强了审讯力度,明确指出陈明杰可能还有未揭露的案件。但陈明杰的反应是从此闭口不言。
直到6月15日,一个意外的电话打破了审讯的僵局,将侦查工作推向了第二个高潮。
那天上午,江苏省海安县公安局刑侦队来电,询问青浦县“2·28”案件的相关信息,并简要说明了他们当地在5月14日也发生了一起相似的拦路抢劫强奸案,并且受害者最终被杀害的情况。

专案组迅速将陈明杰在审讯中,未作任何辩解的情况与海安案件的情况联系起来,经过深入分析,初步判断该案件亦为陈明杰团伙成员所为。
因此,张小云立刻召集专案组所有侦查人员召开会议,分享了他的怀疑与分析观点:
1. 时间上分析,犯罪分子在2月28日和3月1日连续作案,显示出极度嚣张和狂妄的态度。陈明杰被捕是在5月16日,中间相隔两个半月。难道在这段时间内,罪犯没有继续作案?为何正当犯罪势头旺盛时,犯罪行为突然停止?2月28日和3月1日两起案件中,被抢财物不足以支撑三名嫌疑人在两个半月内的生活费用,那么他们是如何维持生计的?
2. 地理上分析,江苏省的海安县与常熟市虽不接壤,但相隔不远。5月14日在海安作案,5月16日抵达常熟被捕,这一行程显得顺理成章。
3. 作案手法上分析,拦路、抢劫、强奸的顺序完全一致,手段凶狠、果断、老练且残忍。尽管青浦、吴江两案未涉及杀人,但在被害人强烈反抗或大声呼救的情况下,杀人也是完全可能的。
4. 陈明杰被捕后对青浦、吴江两案交代得较为痛快,这主要是因为青浦公安机关找到了他,显然已经掌握了相关证据。而海安血案他没有交代,一方面是因为对杀人偿命的恐惧,另一方面是他认为并非海安公安机关在追查他。
专案组全体侦查员普遍认为,海安血案的凶手很可能也是陈明杰团伙成员。
当天晚上7点左右,当陈明杰以为又安全度过了一天,准备休息时,专案组将他带出监房,开始了新一轮的审讯。

陈明杰踏入审讯室,立刻显得心慌意乱,夜间的审讯气氛立刻显现。事后,他承认进入审讯室的那一刻,他本能地意识到海安血案已经败露,自己的生命即将走到尽头。尽管如此,为了保命,他仍然抱有强烈的侥幸心理。
审讯过程异常艰难,是一场意志、毅力、智慧与勇气的全面较量,真正的恶战。
根据预先制定的审讯计划,侦查员逐步深入,稳健推进,始终掌握着审讯的主动权。当陈明杰被逼到无法辩解的地步,又开始采取沉默的策略时,侦查员突然加快审讯速度。
连续不断地向陈明杰提出一系列难以回答的问题,使他应对不暇。侦查员适时运用良知和良心的启发策略,对陈明杰进行连续猛攻。
到了深夜12时25分,经过5个多小时的审讯,终于取得了突破。陈明杰的侥幸心理被彻底瓦解,抗审防线全面崩溃。
他被迫交代了5月14日,与赵毛头及其朋友刘某在江苏省海安县328国道海安大桥北侧,拦路抢劫、强奸一名妇女,并将其残忍杀害的犯罪事实。

专案组成功获取陈明杰的供述后,立刻将这一好消息传递给了海安县公安局。
得知消息的海安县局干警们情绪高涨。第二天清晨,县局局长周维山带领相关人员前往青浦公安局。
通过对陈明杰供述、现场情况和相关物证的仔细核对,确认陈明杰无疑是“海安血案”的作案者之一。
7月8日,在青浦、吴江、海安三地公安机关的通力合作下,另外两名犯罪嫌疑人也被成功抓获。
至此,自“2·28”案件启动的专案侦查工作圆满结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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